從網友的blog看到這篇文章,想跟大家分享。
一個老掉牙的問題,但亦常常在節目裡有人會問:「愛一個人,是否就一定要和性相連?我新認識的男友說:『如果愛他,就應該和他發生關係。』你認為他這樣說合理嗎?難道,這世界上真的沒有純愛嗎?」
每次,我的答案都是:
愛是兩個人的事。
如果他們二人喜歡有愛就有性,可以!如果他們二人寧選柏拉圖的方式,有愛而沒有性,也可以。
相處方法是你們二人定下來的,遊戲規則,只要不會傷害別人,不會和一般道德觀念相違背,有性沒性又如何呢?
如果在現今這年代,我還搖頭擺腦地說:
未結婚前一定不可有性這回事。
相信,聽的人一定會笑著走開。
只是,如果任何一方不喜歡把性變為愛的餐後甜品,而希望暫時只以純友誼的方式交往的話,另一方亦不應該大聲疾呼:
「你不愛我!」
愛,並不一定需要性。
性,背後並不一定有愛。
某些男性經常會以此作為一種交換條件。
「你如果愛我,就要給我。」
這是一種自私而貪心的行為。
雖然,未必帶有欺騙成份,但強行要將性愛當做一種愛情的交換條件,亦是非常不要得。
性是愛情昇華到了某一個地步二人都想要時才最自然地發生的事。
不是單方面的要求。
不是一種條件。
更不是愛的必然收穫。
對於那些相識不久便躍躍欲試的人,我只可以說:
他們不是要愛,他們只是要性而已。
是性愛,還是愛性?
你自己張開眼睛看清楚吧。
2 則留言:
愛,並不一定需要性,但性是愛的調味料。 性,背後並不一定有愛,但沒愛的性可來趣味。
不知為何,竟和JJ的見解一樣。
發佈留言